沈陽市城鄉建設局開展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10-08 14:21:42 瀏覽次數:
各區(開發區) 、縣(市)建設局,各工程建設領域相關企、事業單位:
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現象,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依據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遼寧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住建〔2024〕68號)(詳見附件一)。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關工作安排
1.市城鄉建設局建管處負責全市建筑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掛證”專項整治工作;市建設局市場站負責全市造價咨詢企業“掛證”專項整治工作。
各區、縣(市)建設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建筑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各工程建設領域相關企、事業單位結合自身情況,按照文件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如實填寫“沈陽市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紀行為自查自糾承諾書”(詳見附件二) 并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將承諾書報送各區、縣(市)建設局(建筑業企業)。
2.各工程建設領域相關企、事業單位自查自糾后,市城鄉建設局將于2024年11月-2025年2月底前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工作部署在自查自糾基礎上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將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廳提供相關線索信息,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比對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納入資質動態核查,由發證機關依法依規從嚴處罰。自2024年12月起,每月1日前,各相關部門負責將上個月查處的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詳見附件三)報市城鄉建設局建筑行業管理處。
二、具體工作要求
1.各區、縣(市)建設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責任部門和具體負責人,各單位將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名單于2024年10月12日前報市城鄉建設局建管處。
2.各工程建設領域相關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對待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首先要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認真填寫“沈陽市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紀行為自查自糾承諾書”并及時上報,逾期未報的,將作為下一步省市專項整治全面排查的重點對象進行核查。